用于危險和非危險區(qū)域的內(nèi)部 Lumistar 定時器,通過內(nèi)置的 Lumistar 定時器可直接或間接開啟照明燈。在預(yù)設(shè)的約五分鐘時間后,燈會再次自動關(guān)閉。適用于只需要對容器內(nèi)部進行臨時、短期照明的所有目視檢查過程。這樣可以延長 Lumistar 燈光源的使用壽命。這意味著節(jié)省電力和降低溫度。由于 Lumistar 定時器的尺寸很小,因此可以安裝在所有較大的 Lumistar 燈具中。Lumistar 定時器出廠時已安裝在相應(yīng)的 Lumistar 燈具中,也可作為改裝套件獲取。一旦燈具接通電壓,約 5 分鐘的自動延時就會開始。
有兩種不同的工作模式
可直接或間接開啟照明燈
節(jié)省電力和降低成本
延長 Lumistar 燈光源的使用壽命
用于非危險區(qū)域的 Lumistar 燈具
Lumistar 型燈具,尺寸為 175 至 225
USL 型 Lumistar 燈具,尺寸 USL 06 起
用于危險區(qū)域的 Lumistar 燈具
USL 型 Lumistar 燈具,尺寸 USL 06-Ex 起
1 螺旋彈簧銷
2 片簧
3 控制旋鈕
4 磁鐵
產(chǎn)地:德國
安裝位置:Lumistar 燈具中
固定時間設(shè)置:5 分鐘
啟動方式:接通電源自動延時
控制方式:直接控制;遠程控制
遠程控制:按鈕(常閉觸點)中斷外加電壓,重新啟動
按壓按鈕時長:短時間(約 1 至 2 秒)
直接控制:外殼外部的彈簧桿或按鈕(取決于燈具)重新啟動自動定時器
工作電壓:12 V、24 V、120 V、230 V
功率:Max 50 W(12 V);100 W(24 V、120 V、230 V)
用于 Lumistar 燈具、適用于只需要對容器內(nèi)部進行臨時、短期照明的所有目視檢查過程。